自媒体搬运一个脱口秀段子进行再演绎,会不会侵犯著作权,涉嫌违法?或许很多在观看甚至制作自媒体内容的网友,都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近日,记者从天眼查网站获悉,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在三个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胜诉。
据了解,笑果文化于2020年对三个自媒体账号提出诉讼,三个账号未经授权搬运了脱口秀演员House在《脱口秀大会》第三季中的段子进行视频演绎并传播。目前,其中一位被告已在微博发布了道歉声明。
这是笑果文化首次对脱口秀内容著作权的侵权方提起诉讼并获得法律支持。虽然对方的道歉来的有点晚,获赔12000元也并不算多,但笑果文化相关负责人表示,赢得诉讼并不是他们的初衷,“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合法维权,推动大家保护原创、尊重原创。脱口秀等喜剧内容的繁荣离不开大家对创作者和创作内容的保护,只有形成尊重原创的行业氛围,脱口秀乃至整个喜剧行业才会越来越好。”据悉,笑果文化目前正积极推进著作权登记和维权保护。(新民晚报记者 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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