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杨洋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公开杨洋名誉权被侵犯一事案件结果。
根据法院审理,被告人吕某(微博账号“攻卡司”)发布数条博文,针对杨洋进行侮辱、诽谤,严重侵犯杨洋先生名誉权,须于微博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公开致歉并予赔偿。最终杨洋获赔15000元。本案判决生效后,被告吕某已遵照杨洋先生意愿,将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全部捐赠公益,目前上述款项已捐赠至“山村幼儿园计划-阳光专项基金”。
律师事务所还附上了被告手写的道歉信,以及赔款转账截图。
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表示支持:“网络非法外之地,支持杨洋维权。”“杨洋又又又又把赔偿金捐了!”
据悉,今年3月初,另一则杨洋有关名誉权案宣判。当时该黑粉公开道歉,被罚的罚款也依照杨洋方的意愿进行捐赠。